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九十二条

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市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范围,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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