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十八条 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十八条 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可能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