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和推动文明行为,提高公民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