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第二十二条 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所涉及部门职责,国家机构改革后有变化的,按改革后确定的部门职责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