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六十八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六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证监会有权进行调查或者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重大的案件,由证券委组织调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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