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六十八条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第六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证监会有权进行调查或者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重大的案件,由证券委组织调查。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3-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