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鼓励开展国(境)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鼓励国(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或捐资参与本市科技创新促进活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