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舟山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创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科技创新促进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