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三十四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三十四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