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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