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七条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七条 外国药品独占权人申请行政保护,应当委托国务院药品生产经营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2-12-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