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二章 进口备案

第十一条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第二章 进口备案 第十一条 进口单位签订购货合同时,货物到岸地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选择。其中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药品,必须经由国家特别批准的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3-08-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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