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菏泽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