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菏泽市供热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