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菏泽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0-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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