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