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菏泽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