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菏泽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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