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十二条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二章 预防 第十二条 在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实施农业、兽医、水利、林业等工程项目以及开展人、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应当符合相关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相关血吸虫病防治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农业、水利、林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