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 血吸虫病防治地区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在有钉螺地带放养的牛、羊、猪等家畜,有权予以暂扣并进行强制检疫。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9-03-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