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 第五十条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依法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