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行政区划变更后,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并更新行政区划图。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10-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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