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12-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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