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依法不具有规章制定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参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