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章 软件著作权 第九条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二章 软件著作权 第九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