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及其监督检查,以及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城乡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