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证券公司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或者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使用客户资产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的,依照《证券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处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