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节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十七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节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第四十七条 证券公司使用多个客户的资产进行集合投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