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第三章 撤销

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 第三章 撤销 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其被撤销而变化。
自证券公司被撤销之日起,证券公司的债务停止计算利息。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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