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三章 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 · 第四节 退休与供养

第三十七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三章 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方式 第四节 退休与供养 第三十七条 退休军士移交政府安置服务管理工作,参照退休军官的有关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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