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二章 退役军官安置方式 第十三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二章 退役军官安置方式 第十三条 对退休军官,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