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五章 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五章 升放和系留气球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应当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并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报告升放动态;取消升放时,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3-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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