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行政处罚 ·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八条 违法行为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助处理平台自助处理违法行为。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