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行政处罚 ·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十五条 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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