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三章 记分执行 第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相应记分应当变更或者撤销。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21-1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