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利保护维权援助机制,保护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利益,解决涉及专利的行业性或者区域性经济安全问题,提供专利维权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