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郑州市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发明专利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可以作为发明人优先或者破格申报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09-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