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1993年8月27日郑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22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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