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应当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以及保障水平与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