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 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条 农业投资项目由单位或个人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评估,择优立项,并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保农业投资的使用效益。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