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使用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拨付和自筹的农业资金。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0-12-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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