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 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七条 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 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主理财组织在监督中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有权要求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向民主理财组织通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5-04-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