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