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