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郑州市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医疗设施可以享受与公立医疗设施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擅自改变用地性质的,依法收回。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1-10-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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