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后,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逾期不拆除的,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0-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