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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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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二条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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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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