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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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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四条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四条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政府主导、积极扶持、安全便捷、节能环保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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