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加强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防治,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建立虫情、病情、疫情测报、防治制度。
严格执行苗木、种子检疫制度。引进的种子、苗木应当按规定经植物检疫部门检疫,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不得引进、种植。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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