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五条 政府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当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