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十六条 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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